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和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和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2012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岗位23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8人,体育1名,音乐3名,科学4人,心理健康教育3人。 2.幼儿园教师岗位10人。 以上合计招聘33名公办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1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小学教师 1.泉州台商投资区所辖四个乡镇、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具体指下列情况之一者: ⑴高考前,户口和学籍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的毕业生。 ⑵高考前,户口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如属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外迁入,必须为原始户口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学籍不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的毕业生。 ⑶高考前,学籍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且父母双方有一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户口的毕业生。 ⑷中考前,户口和学籍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的五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2.泉州市生源或泉州市户籍(泉州台商投资区四个乡镇除外)、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⑴大专学历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需各学科综合考评成绩在本专业前20%比例内的毕业生,报考其它岗位不限毕业综合考评成绩。 ⑵本科或以上学历报考不限毕业综合考评成绩。 3.泉州市生源或泉州市户籍、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此类对象限对口填报小学体育、小学音乐2个岗位。 4.国家任务招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 1. 泉州市生源或泉州市户籍、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2. 国家任务招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岗位应具备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报考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应具备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备注: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允许本区现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条件为:大专或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由省统一组织,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我区统一组织进行。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百分制)或以上方可录用。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 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和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2012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教师招聘”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60%。 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报到证、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非泉州台商投资区所辖四个乡镇户籍的应聘者需提供各学科综合考评成绩在本专业前20%比例内的相关证明)。逾期未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2012年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区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应提供现任教学校出示的身份证明、连续任教证明,区级计生、综治证明,以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将根据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办法为:直接计入笔试卷面成绩。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2012年4月25日前将有关有效材料送交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以现场备课、片断教学、答辩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为主要形式。 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入围人选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管理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天。体检合格者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按规定渠道送达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科,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毕业生到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予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其中,本区现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如被录取的,按全民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教师招聘提请泉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咨询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附件: 201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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