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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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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09: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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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位于岭南文化中心——广州,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高等音乐专业学府。1957年10月,广东省政府创建了广州音乐学校, 198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广州音乐学院; 1985年12月,为纪念广东籍人民音乐家冼星海,更名为星海音乐学院。
学院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现根据学院岗位的需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辅助管理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招聘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11个,具体岗位见附件(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计划)。
三、薪酬待遇
用人方式:聘用制(聘期一年),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
由个人负责;按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酬待遇每月2450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4)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或信函报名方式。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填写《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请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 xhrshc@126.com ,邮件主题按“应聘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姓名”的格式。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邮政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外环西路398号星海音乐学院人事处,邮编:510006,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0-39363289。
3.报名时间
学院于2012年3月27日至2012年3月30日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和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4月5日公布在星海音乐学院主页人才招聘信息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院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在2012年4月10日当天,到我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5)《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辅助管理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复审合格者,准考证加盖公章正式生效。
(三)考试
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由人事处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由我院根据岗位要求确定,笔试成绩在考试完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不少于1:3的比例组织面试(若面试人员不足,可按实际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完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本次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最后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予以聘用,并将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持学校开具的体检介绍单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我院院长办公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星海音乐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周)。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星海音乐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63289(人事处)
招聘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20~39363338(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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