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厅管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山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66人(附件2)。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和学历与应聘岗位的要求相符;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3)招聘人员来校后至少应在我校相关教师岗位上工作6年。
2、实验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实验室管理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招聘人员来校后至少应在我校相关岗位上工作8年。
3、管理人员、其他教辅人员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并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4)招聘人员来校后至少应在我校相关岗位上工作8年;
(5)管理人员年龄在28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9月10日—10月10日。应聘者请将填写好的《山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及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sxsdrsk@163.com。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357-2051080。
投递电子简历附件名称格式,例如:
张三-应聘文学院新闻传播教师-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doc
4、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就业协议书原件;③外语等级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⑤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⑦审核通过后本人通过报名网页自行打印的《山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⑧个人求职简历一份。应聘者按以上顺序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5、报名比例要求: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和特殊岗位,如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不达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也可参加笔试。
(二)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经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批准后,在山西师范大学主页和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山西师范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
学校按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笔试。
3、招聘考试
(1)教学人员考试。分笔试(30%)和面试(70%)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记分。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测试》占笔试成绩的70%。
(2)非教学人员考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记分。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测试》占笔试成绩的70%。
(3)面试比例的确定。对笔试成绩达60分的人员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不达1:3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可参加面试。面试分两部分: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4)面试实行集中面试,公开招聘面试专家组由5—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50%。
(5)"大学生村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和省教育厅的通知,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在笔试成绩中按规定加分。
(6)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形成总分,总分达60分为合格,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对于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总分必须达到75分,否则不予录取。
4、考核、体检
(1)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
(2)考核与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5、公示招聘结果
拟招聘人选确定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师范大学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待就业协议签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附件:
山西师范大学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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