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把好食品安全生产准入第一关,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现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能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简介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是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技术机构,于2012年7月批准设立,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事业法人单位,正处级,主要负责质监系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中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及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招聘对象 | 审查部技术负责人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2、具有食品及食品相关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长资格且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以上技术资格。 | 社会人员 | 审查员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1、具有3年(含3年)以上食品企业现场审查经验; 2、具有食品及食品相关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组长资格。 | 档案管理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档案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3、年龄计算均以2013年12月31日为界线。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带免冠小一寸照片一张。 2、报名时间:拟定于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下午17:00。 3、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1314室。 4、联系人:黄霭琳;联系电话:83228325。 5、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6、领取准考证: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审查部技术负责人和审查员主要考食品审查专业知识与能力;档案管理员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初定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参加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 2、参加面试前一天须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时,应聘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工作履历证明,和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员还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其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中心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料复核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4、面试成绩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 (三)总成绩确定 笔试成绩占总分数40%,面试成绩占总分数60%。 (四)有关说明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岗位人数1:5比例,才准予开考。 2、依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入围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二)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中心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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