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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2013年第一轮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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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21:4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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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3月12日发布),我院2013年度将专任教师岗位列入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个岗位共1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第一轮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二)(见附件2)到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姓名”,邮件标题不符将自动拒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单位网站(http://www.zjiet.edu.cn/,“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电话告知相关人员。
(二)考试
招聘信息在2013年度内有效,学院将在招聘信息对外公布之日起至少2周后,根据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人员情况,确定是否组织考试选拔或针对特定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
考试一般采用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如有需要,将视报名情况安排笔试
试讲、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zjiet.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http://www.zjcoop.gov.cn/,“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处):0571-8706796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0571-86929818;86929819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电子邮箱:jmrsc@zjiet.edu.cn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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