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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春季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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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21: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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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设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涵盖公路、海运等领域技术与管理专业及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的63个专业,现因教学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能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责。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三)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size=+0]——确认初审合格[size=+0]——现场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size=+0]——参加笔试。具体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公告。报考人员应于4月10日[size=+0]—4月28日登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jyzk.fjcpc.edu.cn),提交个人公告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于4月28日中午12时关闭。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15日[size=+0]—4月28日中午12时,随后资格审核系统关闭。
(三)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合格单。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可在网络上打印《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初审合格单》。
(四)现场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凭《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初审合格单》于4月15日[size=+0]—4月28日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号楼1楼学生服务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2号,公交可乘坐20路,87路,106路,66路到省交通学院站或省警察学院站下车)现场确认,签字后现场打印本人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28日下午4:30时。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已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应届毕业研究生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
身份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成绩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分别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按4:3:3折算综合总分。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技能测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弃权技能测试、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笔试
1、笔试合格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后可进入技能测试阶段。进入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考人数,报考者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均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上发布。
(二)资格复审
省交通运输厅与学院组成2人以上资格审查小组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须与网络报名提供的材料相符,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进入技能测试、面试的资格。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科目进行试讲并回答评委提问;考试时间为12分钟,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地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共有3道考题,考生思考时间3分钟,考试时间9分钟,共12分钟;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设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上公布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折算后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员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七、组织和监督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招聘工作。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是发布此次招聘相关公告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511279。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7244077。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591—87077881。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91—87077140。

附件: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2013春季岗位招聘公告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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