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以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学生政治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受过任何处分; [size=+0] (五) 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和2013届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或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 3、有关应聘条件的资格认定时间截止至2013年7月31日。 5、符合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别、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福州大学2013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①个人身份证;②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③担任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④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⑤2013届毕业生:硕士期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成绩表;2011、2012届毕业生:硕士期间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未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待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 ⑥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2、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10日24: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福州大学2013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至rsczyg@qq.com,邮件主题注明“辅导员应聘:×××(姓名)+岗位代码”。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至6月11日18:00,初审结果学校将通过个人报名邮箱回复,通过初审的人员学校将发送其准考证至个人邮箱,同时将初审合格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等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携带各种证件原件接受资格复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含缺少材料)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不能参加考试。 (四)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 1、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辅导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技能测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发布;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相关规定,辅导员需从事相关教学工作。应聘者根据考核组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即片断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3、面试 面试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size=+0]30%,技能测试成绩占[size=+0]30%,面试成绩占[size=+0]40%的比例折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size=+0]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公布。 [size=+0] (六)体检与考核 考核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 [size=+0]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size=+0]2.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进行公示[size=+0],公示期为[size=+0]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size=+0]60个工作日内完成。 [size=+0]3.公示无异议,我校向省公务员局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size=+0]1.聘用人员与福州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size=+0]2.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size=+0]3.符合福建省以及学校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省、学校规定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五、其他 [size=+0]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size=+0]2、聘用后要求入住男生学生公寓,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不少于[size=+0]4年。 [size=+0]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size=+0]4.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size=+0]0591-22865580。 [size=+0]5.招聘联系人:连妍、张友恭,联系电话:[size=+0]0591-22865282。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3年 5月27日
附件: 附件1、福州大学2013年辅导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福州大学2013年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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