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残疾人康复实验学校是2013年2月成立的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管理,为全市中重度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及部分听力语言残疾、视力残疾、孤独症学生提供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康复教育等服务。现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文秘、 教师和康复治疗师岗位,共招聘2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思想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非东莞户籍人员报名需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第(一)至第(五)款。具体见招聘岗位表的要求。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才需要提供); (4)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6)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需要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才需要提供)。 3、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3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一楼大厅(东莞市莞城区创业路14号)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9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于2013年11月20日起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 笔试加 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3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 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769-23393866;联系人:邓先生、宋小姐 附件: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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