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指山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为五指山中学公开招聘高中学科带头人。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把好高中学科带头人入口关。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设置 (二)岗位条件 1、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教育、 教学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高中 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高中教师; 4、具有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获得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可优先录用; 5、在职人员年龄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招聘时间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6月 30日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学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将招聘报名表(详细说明本人年龄、学习工作简历、工作业绩、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可另附一份简历)发送至邮箱: wzszx86622892@163.com。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6月11日—6月30日。 (三)通知入围教师参加 面试时间: 2014年 7月 10日。 1、面试时间:7月20日,参加面试者须于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分前到五指山中学报到,报到时须交本人报名参加学科带头人招聘材料原件,并领取有关面试材料。 2、面试地点:五指山市五指山中学 (四)面试 评委:由五指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当评委。 面试内容: 1、个人述职与 答辩: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简要陈述自己的教育经历和理念及怎样才能当好学科带头人,并现场抽签答辩( 2个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为 15分钟。)。 说课时间为20分钟。 (五)评委评分 答辩分占40%、说课分占60%,满分为100分。 (六)确定预录对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个人总成绩,于2014年8月12日确定预录对象。 (七)上报审批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应聘人员预录情况报市政府审批。 (八)签约上岗 应聘人员录用后与五指山市教育局签约协议书。 (九)招聘人数要求 一次招聘不满额的,可多次招聘,直到额满为止。 四、面试经费安排 参加学科带头人面试的候选人凭有效交通费用票据报销单程交通费(乘飞机只报销经济舱机票),面试期间的住宿由五指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用餐费由个人承担。 五、学科带头人待遇 本次招聘的在职在岗在编人员,按正常调动办理户口和人事关系,按海南当地同等条件教师工资和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发放。此外,前3年享受10000元/年的教师绩效工资待遇;每年予以报销一次探亲路费(乘座飞机可报销经济舱机票),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50-70平方米)。 六、聘用手续 经考核有聘用意向后双方签订聘用协议,报市政府批准后申领事业单位编制,办理劳动聘用合同手续。被聘用方须承诺在五指山市公办学校服务三年(含五年)以上,如上岗前违约,则应缴纳违约金3000元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如上岗后违约,则应按五年服务期剩余时间工资总额的50%缴纳违约金后方可解除聘用协议和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面试要求。面试者须提供如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份,核原件收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经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则相应递减或暂停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 在综合成绩公示期间里未提供体检情况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由考生自行安排,体检费用考生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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