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遴选教师36名,补充到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广安实验学校任教,现将公开引进、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gaedu.gov.cn发布,下同): 一、引进、遴选名额 1.广安友谊中学:遴选教师10名(高中语文2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生物2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历史1名);引进高层次教师3名(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 2.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遴选教师20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3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地理1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小学语文1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音乐1名); 3.广安实验学校:遴选教师3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 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广安市直属学校引进遴选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引进、遴选范围 1.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广安实验学校遴选范围为市内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2.广安友谊中学引进高层次教师范围为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市内外在编在职教师或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者。 三、引进、遴选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遴选广安友谊中学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需具备下列第4项遴选条件2项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引进高层次教师须是具有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或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在编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遴选广安实验学校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5日以后出生)。 遴选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中学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5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需具备下列第4项遴选条件2项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5日以后出生);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5日以后出生)。 4.遴选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实验学校和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中学教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荣获县级(含教育局)及以上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书育人楷模、教育教学名师。 (2)参加教育教学竞教荣获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 (3)科研成果(主研人员)荣获市级(含市教科所)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即有CN、ISSN或ISBN标志的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及以上的。 ⑷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遴选: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广安市教育局“三个八条禁令”被处理者及其他不符合引进、遴选条件的人员。 六、遴选程序 (一)公告 2014年8月5日将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实验学校和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在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引进、遴选教师公告。 (二)报名 ⑴报名时间:2014年8月9日-8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遴选人员按照遴选条件需提供书面申请(市内在职教师报名须提供任职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遴选的书面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引进高层次教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教师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⑵报名地点:参加广安友谊中学引进、遴选人员在广安友谊中学高中部逸夫楼303室报名,参加广安实验学校遴选人员在广安实验学校教学楼一楼南楼教师办公室报名,参加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遴选人员在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⑴由市教育局与广安友谊中学、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广安友谊中学派往支教)、广安实验学校分别按照引进、遴选条件对报名参选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参加引进、遴选资格。经审查符合参加遴选条件的人数与遴选名额数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数、职位。高层次教师引进不受职位比例限制。 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4年8月15日将在广安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 ⑶领取面试通知书:2014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如需代领,须凭代领人员和遴选人员的有效身份证领取。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⑷面试时间:2014年8月18日。 ⑸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⑴根据引进、遴选职位面试人数的多少,按学科就近、人数相当的原则,分设若干组别以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对象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环节因缺考而出现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遴选职位面试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遴选人数),且面试成绩低于本次遴选中其他名额达到遴选名额2倍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取消遴选职位。 ⑵面试评分:每位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由评委独立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向面试对象公布。 ⑶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我市中小学学校现行教材。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书面向广安市教育局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临时指定的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如某职位因主动放弃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底分在本职位内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由各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遴选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职位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职位参加了面试遴选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广安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未被反映有问题的,按程序聘用。反映有问题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由引进、遴选领导小组决定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引进、遴选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公告。 (二)请引进、遴选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26-2333397(广安市教育局) 0826-2331059(广安友谊中学) 0826-2399055(广安实验学校) 0826-2675016(广安友谊育才外国语学校) 八、本《公告》由广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教育局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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