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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校教育发展,优化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5届免费师范生、以及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中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7名。为确保此次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7人,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遵义四中公开考核招聘2015届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免费师范生(本科)、或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究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报考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3、学习成绩优良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5、报考英语教师职位需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9日及以后出生)。
8、没有违纪违法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方式
遵义四中分别到相关高校进行现场面试考核。
(二)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遵义四中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四中网站、相关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发布招聘公告。
2、考核时间、地点
此次招聘工作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同时于2014年11月8日—10日分别在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指定的地点现场进行。各现场考核招聘点负责联络人员如下:
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招聘点:
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13984947880)
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招聘点: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511886782)
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3984939000)
3、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①《遵义四中公开考核招聘2015届免费师范生、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内容填写要求真实、全面,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考生自负;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免费师范生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4、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遵义四中公开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各招聘小组负责,审查内容包括毕业证、《就业推荐表》、《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若因资格审查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作无效处理。
5、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以结构化面试、写说课案、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应学科知识。考核录用结果当天告知考生,并现场签订三方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具体考核工作在遵义四中考核招聘免费师范生、研究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组织下实施。
未参加遵义四中集中考核招聘的2015年毕业免费师范生或研究生可于2014年11月30日前与遵义四中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852-3136762),并上交报名所需材料,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时组织面试考核(考生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6、体检
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7、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人事档案(档案寄送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教育局,邮编563000,联系电话:0852-8252110)。如考察对象不能及时全面提供上述材料或自愿放弃的,不再确定为拟聘人选,并按相关规定解除所签协议。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8、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9、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对免费师范毕业生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协议的,按《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黔教毕发〔2011〕409号)的规定处理。
此次招聘的人员均在2015年下半年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便于联系。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核程序、公开考核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考核招聘简章》由遵义四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遵义四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3136500、3136762(遵义四中)
监督电话:0852—8981657(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0852—8252110(市教育局)
附件:1、遵义四中公开考核招聘2015届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职位表
2、遵义四中公开考核招聘2015届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报名表
遵义四中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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