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及 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教育局决定依次在东北师范大学、 四川大学、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考点,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职人员122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直属普通中学6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特殊 教育学校1所,均为市 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本次各招聘考点招聘人数分别为东北师范大学考点66人,四川大学考点51人,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考点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14年公开招聘各考点学科岗位一览表》(附件1);2015年应届毕业生,包含2013、2014年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毕业生。 不接受下列人员应聘:受 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市教育局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审查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对没有通过网上审查的人员,将不接受现场确认。 2.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安排 ——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 | | | | | 11月20日(8:30-12:00,14:00 -16:00);东北师大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北院餐厅三楼) | 11月22日-24日;东北师大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 11月27日(8:30-12:00,14:00 -16:0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11月29日--12月1日,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 | 12月5日(8:30-12:00,14:00 -16:00);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香华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1号) | 12月6日-7日,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香华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1号) |
3.现场确认: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查验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对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组织面谈。 现场确认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根据应聘者的面谈表现及学业成绩、专业素养、综合表现等情况,按下列原则,择优确定各学科参加 笔试人员:招聘人数≤3人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3人的岗位,按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0的比例确定。 各岗位考试人员名单,于现场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公布,同时在各考点张贴。 4.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现场确认时提交复印件一份): (1)应届毕业生: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或户口簿、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④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 2013和2014届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凭证等材料,不需提交学生证。 (2)社会人员: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⑤计划生育证明(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⑥其他能证明学术和业务能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或资料;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5.其他事项:①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 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 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二)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 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市教育局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教育局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咨询电话:0756-2121314、2121315,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1319。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5年8月15日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201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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