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和吸纳高素质教育人才,不断充实和优化市直教师队伍,满足教学工作需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定于2015年1月17日至21日到华南师范大学面向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3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的特殊教育(听障教育)或手语翻译教师岗位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2015年毕业生33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到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报名时间:2015年1月17日至19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南面招聘场地。 联系电话:020-85211035、13927038877; 联系人:陈老师、杨老师。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条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揭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学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交); 4.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 5.学生成绩表;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四、面试 面试由揭阳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揭阳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和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监督。面试采取说课和提问形式。 (一)组成面试评委小组。本次到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由揭阳市教育局抽调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评委组。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和提问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每位考生选择自己报考学校本学科的一节教学内容(可自选)进行说课,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1日(拟安排共二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下5名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评委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如确定拟聘人选放弃则不再递补。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对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由揭阳市教育局指定并委托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考生的体检工作。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二)考核。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揭阳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学生(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揭阳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gdjyedu.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核准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揭阳市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附:1.2015年揭阳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 2.揭阳市市直招聘学校简介 招聘联系电话: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0663)8724407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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