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angchenyi 于 2015-4-8 23:32 编辑
根据我区公开选调报名、审查情况,经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调整A2类(区编办法律专业)报名条件 报考A2类其他条件:具有法律资格证,有2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调整为有2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经验。 二、调整3个职位开考比例 因报考C1类(区法院审判人员)、C2类(区法院执行人员)、D4类(区检察院计算机)符合区公开选调简章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没有达到5:1,因岗位特殊,专业性要求较强,3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调整为3:1。 三、取消D1类(检察员)、D2类(文秘)、D3类(会计)选调计划 按照报考简章要求,报考D1类(检察员)、D2类(文秘)、D3类(会计)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小于3:1),取消3个职位选调计划。 特此公告。 珠晖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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