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5年(第四期)》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程序 详见《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四期)》 四、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学习成绩单、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6张一寸免冠照片,于2015年4月22日到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综合楼814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交填写完整的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凭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到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综合楼814室)领取准考证。 考核内容为专业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音乐、体育、美术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兰州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和公示,同时在学校布告栏张贴。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由兰州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931-8688460 监督电话:0931-8685184 201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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