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热带现代农业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要求,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省农业厅决定通过考试聘用的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按照专业类别招聘我省农业急需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厅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23名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招考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考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79年5月14日至1997年5月1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4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9:00至5月20日17:00。 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网上进行报名,受理电子邮箱:hnsagri@163.com。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得重复发送同一封邮件。 (2)本次考试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按要求参照《海南省农业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填表式样)》(见附件4),真实、全面、准确、规范地填写《海南省农业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填好后,连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一并电邮至:hnsagri@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序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尚未取得学历等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凭在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学历等证书原件。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完成后,由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5年5月23日前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并退回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并达到职位规定报考人数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写作等内容。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每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包括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内容。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面试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招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每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试综合成绩在海南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用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所在单位(院校)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准确、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形成考察材料,做出是否同意聘用的意见。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并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体检,以重新体检的结果作为招聘的依据。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者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省农业厅党组审核后,在“海南农业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厅将及时向其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聘用手续办理时间延至该考生就读院校毕业时间,考生已达毕业时间,但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招聘取消。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我厅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解释。 咨询方式:海南省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65362908,6532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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