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艺体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统一面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原则上为18-30周岁(1984年5月18日-1997年5月18日期间出生)之间;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及以上。 6.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8.外县市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数(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5月25日上午12:00前通过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传至邮箱jyjtjzgg@126.com)。咨询电话:(0816)3221246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015年5月28—29日下午14:00-17:00,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305室领取《准考证》。 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领取准考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和过期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5)如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人事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所在地教育部门书面同意;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征得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书面同意。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见《准考证》。 六、面试办法 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讲课内容为应聘者所报学科相应的初中、小学教材内容。如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江油市政务网、江油市人社局网公布。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江油市人社局网,不再另行通知。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主要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主要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江油市政务网、江油市人社局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15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报绵阳市局备案审批,经绵阳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后,江油市人社局出具聘用通知。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江油市政务网上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和在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阶段自动放弃以及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计算,2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4.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请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信息发布 面试、体检、考核、政审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ibai.cn/)、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libai.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本公告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1.江油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招聘岗位及招聘数 2015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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