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文、理、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下设交通工程系、交通运输系、交通运输工程实验中心、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所。拥有交通工程、交通运输2个本科专业,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2个硕士授权点,拥有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交通运输工程实验中心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加强学科建设,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交通运输学院院长。应聘院长人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交通运输学院教学质量、科研组织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学院学科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全面实现学院发展的阶段性目标。 二、任职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克己奉公,为人正派,富有团结精神。 (二)学术业务要求及工作经历 1、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大学管理模式,对管理学院和提升办学水平有深入理解和清晰思路。 2、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具有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有从事交通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有较好的学术声誉;在交通运输等领域成绩突出,在学术界和相关行业内有一定影响。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发表多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高水平研究专著。 4、所学专业为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或相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及正高职称;国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知名大学副教授以上职位、知名研究机构研究员或相应职位,博士学位。 5、具备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初次聘期暂定为三年。在聘期内,应全职到岗,除必要科研、教学工作外,应有大部分时间用于学院管理工作。 三、聘用待遇 提供160平方米或90平方米住房1套,服务期满10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工资、岗位津贴及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面议。安排配偶工作。 四、须递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与聘用证书、第一学历毕业与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证书。 3、近五年来的科研论文、学术专著、项目及获奖情况。 五、应聘时限 从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 石家庄铁道大学党委组织部邮编:050043 咨询电话:组织部0311-87935120,87936719 人事处0311-87935151,87936718 石家庄铁道大学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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