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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洛阳市伊滨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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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6 10: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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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偏远地区小学考试招聘教师5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伊滨区管委会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学历要求: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截止2015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7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0年7月1日及以后);
8.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
小学职位5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8名体育8名
音乐6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2名
本次招聘所有职务均为专业技术初级。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5年5月28日9:00至5月31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2015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7:3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
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13日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6月1日17:00前到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提交以下材料: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及免笔试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2)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免笔试对象
根据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洛办〔2008〕69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并现在洛阳伊滨区农村学校兼职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经考核合格,并承诺(需签订《承诺书》)继续在农村艰苦地区学校任教至少5年的考生,可以选择免笔试或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的政策。免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此次考试所报职位相应学科笔试卷面成绩最高分计算。
3.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及免笔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或《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免笔试申请表》(附件3)。
(2)省“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5月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
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市、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4.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提交地点: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免笔试申请并提交加分(免笔试)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免笔试)资格,不享受加分、免笔试政策。
5.其他
伊滨区组织人事局对审核符合加分、免笔试条件人员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政策。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语文、英语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信息技术专业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可自行选择报考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填写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卷面成绩×40%+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将于6月30日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试讲的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予以公布。
(2)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须持《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6),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在每份《2015年伊滨区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后):
a、有效身份证;
b、笔试准考证;
c、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教育厅盖章);
f、教师资格证;
g、已正式就业的,需要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审查结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通知或公布。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
(1)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7)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同一职位并在一个试讲组试讲的考生,其试讲成绩等于试讲现场成绩;报考同一职位在两个及以上试讲组试讲的考生,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试讲现场成绩、试讲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上进行公布。参加试讲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和试讲资格确认单。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三位小数。
考生总成绩于试讲全部结束后适时在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与聘用环节。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伊滨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yybq.gov.cn/“公告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招聘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滨区人事、教育部门按专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指令性分配的办法确定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凡被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伊滨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7566908\6966097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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