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县城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根据隆发〔2010〕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我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现就有关公开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与科目 本次共公开选调教师66名,具体学科岗位见附表。 三、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积极投身课堂教学改革,身体健康。 (二)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新参加工作人员当年考核结论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三)资格及年限: 1.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合格学历,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科目对口(毕业证上未注明专业方向的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专业的视为“全科型”,对口小学语文、数学等多门学科),报考语文学科的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的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在我县桃洪镇以外公办学校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在编在岗),凡参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现场教学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特岗教师须在我县公办学校服务期满且转为正式教师一年以上。定向招聘到边远学校的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3.报考万和实验学校“国培教师”还需满足下列要求: 桃洪镇以外在编在岗小学教师,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数学、英语岗位的需第一学历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得与报考岗位对口学科教学竞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报考音乐岗位的需具有普通全日制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导的节目在县教育局组织的艺术节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辅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舞蹈竞赛活动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隆回二中高中教师条件:全县公办学校工作三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有本科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普通话达到县城学校相应学科相应等级。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上午8:00—7月3日下午6:00截止。 2.报名地点:隆回县桃洪镇东方红小学。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必须持相关有效证件现场报名,概不受理他人代报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单位证明。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相片3张。 (3)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交报名费200元。 (5)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考资格,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三)考试 如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低于20人的采取面试方法进行;超过20人,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项。报考美术、音乐、体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学科的采取面试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7月8日。县教育局档案室。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选调计划分类别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按科目采取分组方式进行。 (3)面试分值为100分,由评委当场评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隆回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3.确定选调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只需参加面试的则按面试成绩10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科目等额确定选调人员。成绩相同时,原县属高中分流到乡镇初中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优先。其他人员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工作年限长的优先。 4.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综合排名成绩合格后考生,按程序分阶段,在隆回教育网发布和在县教育局张榜公布。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考桃洪镇中心学校所属学校岗位的按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县城学校教师选调去二中高中后所缺岗位,从报考二中高中的乡镇教师(除桃洪镇)中分科目依次替补;隆回六中选调教师后所缺岗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具体情况在全县教师中择优调配补充。 六、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客观公正,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隆回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 附件: 隆回县2015年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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