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建筑学专业创建于1986年,2007年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2011年、2015年再次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教育评估及建筑学专业硕士教育评估。2010年、2012年先后获得“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依托西安交大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学科平台,建筑学系的发展以综合性、研究型和国际化作为办学目标,立足西部,面向世界,积极探索具有特色的建筑教育模式。 为进一步推进学科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纳补充一批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专业英才,西安交大建筑学系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若干名,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应聘。 一、招聘方向 1、建筑学专业:包括建筑设计、建筑历史、建筑技术(数字建筑、建筑结构选型材料构造防火、建筑声学光学设计)方向 2、城乡规划专业 3、风景园林专业 二、招聘条件 应聘者除应满足国家教师法和学校规定的教师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讲师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愿意全职来校工作; 2)在相关学术领域已有一定业绩,具有成为学术骨干的潜质;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2.副教授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愿意全职来校工作; 2)具有获得博士学位后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国(境)外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3)在相关学术领域已有突出业绩,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的潜质; 4)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教授 1)具有博士学位,愿意全职来校工作;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 3)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聘用待遇 西安交通大学对于聘任讲师、副教授及教授在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待遇优厚(参见西安交通大学相关规定)。 四、应聘材料 1.详细的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主要研究内容、论文成果及科研项目清单。 2.个人研究陈述及兴趣。 3.应聘新讲师推荐信2封(导师及本领域知名学者),并提供推荐人的联系方式(Email和电话)。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雁翔路99号西安交大曲江校区西一楼4楼 西安交通大学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邮编:710054 联系人:兰老师(13072982158);陈老师(13152179323) 联系电话:86-29-83395100;传真:86-29-83395100 电子邮箱:gllan@mail.xjtu.edu.cn chenyang@mail.xjtu.edu.cn 截至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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