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海棠区第一幼儿园教师18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的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生,或具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人员(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幼儿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岗位待遇 岗位工资标准2600元/月,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海棠区第一幼儿园统一安排住宿。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共5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三亚市海棠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应聘者须填写《三亚市海棠区第一幼儿园招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供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截止日期后3个工作日内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发放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设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拟录用数。 五、考试安排及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确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在海棠政务微信平台(微信号:htzw2015)等媒体和海棠区政府公示栏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综合成绩:在海棠政务微信平台(微信号:htzw2015)等媒体和海棠区政府公示栏上公布。 六、体检和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由惠民公司组织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棠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以及区宣传栏进行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再派遣到海棠区第一幼儿园工作。在试用期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九、联系方式及电话 咨询电话:海棠区人社局88810267 海棠区教科局88812590 海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棠区教育科技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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