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公开 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6个,计划招聘17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沅陵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下列人不得报名应聘: ①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内未转正的,不能报名参考。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报名参考。 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人员和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2、报名地点: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会议室报名。 3、报名要求:请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并如实填写好《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行在沅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进行报名。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4、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岗位招聘计划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1、考试以 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知识和 专业知识两部分,共120分。笔试内容:公共知识为时政、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占2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报考的职位确定,占100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范围,不指定教材。时间为180分钟。 2、考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8月21日至23日,在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 入围人员确定: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排名为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要求: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入围人员在沅陵县政府网、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 怀化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四、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沅陵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YuanLingXianRenSheJu) 咨询电话:0745-4227265(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沅陵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3日 2015年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风景园林、园林技术、园林、园林工程技术、园艺、园艺教育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 | | 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基层工作 经验以上及工程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 | |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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