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今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市直幼儿园教师。 此次招聘要求应聘者必须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经市教育局同意聘用,工作满5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市直幼儿园在岗代课教师也可参加招聘。 报考人员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已通过幼儿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正在办理幼儿教师资格证注册登记手续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和办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一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 据了解,本次招聘报名工作已于8月4日启动,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目前,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已结束,电子邮箱报名的资格审查延至今日。招聘考试将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理论、职业认知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基本教学技能,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考生可见《准考证》,此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原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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