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深龙人通〔2013〕72号)精神,经区教育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相关学科临聘教师7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临聘教师招聘要按照《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选拔聘用临聘教师。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新聘的临聘教师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符或报考者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相符; (4)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5)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聘期未满(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我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三、招聘职位和数量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20日---22日(截止时间:22日15:00) 地点:南湾学校五楼511办公室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个人简历,以上证书或证明需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8月23日上午8:30(周日) 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抽签时间:8月23日上午9:30-9:50 面试时间:8月23日上午10:00开始 地点:见准考证 4.公布成绩及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1)考试成绩公布:8月24日9:00在校门口张贴 (2)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拟聘职位数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5.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考试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局审核,经批准后,由我校按照《龙岗区临聘教师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临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 龙岗区南湾学校 201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