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3名,现依照《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及学历和学位证书;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 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论文、职称、技能等级等证明材料计算截止至2015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硕士或者博士。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佛山市人社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09时—9月29日17时 1、网上申报材料。报名人员于2015年9月25日09时—9月29日17时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料填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告知报名人员。进入 试讲环节的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论文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应聘者提交的复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需要参加 笔试的人员应于10月8日至10月1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专业要求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4、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要求有列出培养方向的招聘岗位除外)。 5、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除专业名称符合要求外还须专业具体培养方向符合要求方可报考。例如某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或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那么该人符合专业要求;如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不符合专业要求。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承诺书和证明材料两个部分。承诺书内容应注明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单位、岗位)和诚信承诺,并本人签名。证明材料原则上是由原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需注明具体岗位信息和任职时间;如果是其他证明材料,必须与承诺书中所提及的“时间”、“工作单位”和“岗位”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设定开考比例: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岗位,不足1:2不开考;其他招聘岗位不足1:3不开考。以开考比例的倍数来确定开考的岗位招聘数。 (一)笔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岗位的学位符合硕士及以上或者职称符合中级及以上要求,经佛山市人社局审批同意,可免予笔试直接进入试讲(技能考核)环节。对免予笔试的岗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5倍以上时,对应聘者先进行笔试筛选,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技能考核)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试讲(技能考核)人选的依据,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上午09:00。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考场指定位置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试题统一由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负责命制。 笔试成绩及进入试讲(技能考核)的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试讲(技能考核) 主要是对应聘专任教师人员的 教学科研能力的考察,包括教学能力、专业能力、科研潜力。 2、教辅及管理人员试讲(技能考核) 试讲(技能考核)主要是对教辅及管理岗位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职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试讲(技能考核)时间为20分钟以内,包括讲授、 答辩两个部分。试讲(技能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试讲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试讲(技能考核)前30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考试。 试讲成绩在试讲工作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http://www.fspt.net/)首页予以公布。根据试讲(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 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进行考评。 面试时间为15分钟之内。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成绩(技能考核)×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所有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体检通知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需费用由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支付。体检不合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社局网站和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其他要求 1、佛山市人社局负责对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招聘联系电话:0757—87263103联系人:苏老师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34866(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7263139(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职教路3号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52813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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