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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引进6名医学类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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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1 09: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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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教学水平,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泰发[2007]12号)及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12]450号)精神,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泰州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6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代码
岗位
名称
岗位类别
专业
学历、学位
招聘
人数
备注
01
专业技术岗
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急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从事临床医学教学与科研。
02
教师
专业技术岗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从事基础医学教学与科研。
03
教师
专业技术岗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
从事护理专业教学与科研。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取得相应学士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名人员为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已有工作经验者须与本市所属单位无劳动人事关系。曾在本市工作后流动外出的须满2年。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10月9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点:泰州市迎春路8号行政楼308室)。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人事劳动合同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
同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供参考。
(4)网上报名者需将上述材料①—④原件及参考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tzyrscz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XX号岗位+本人姓名+学位+高校人才网,如:应聘01号岗位+李某+硕士+高校人才网),同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18:00。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②应聘人员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考试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专业技能答辩的方式,其中,试讲占50分,专业技能答辩占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中规定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在职人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公示、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 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面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 确认,经确认同意,由单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4005;联系人:栾老师、刘老师、孙老师。
五、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662025。
六、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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