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 教师人才,充实学校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 南京审计学院(全额拨款)现决定面向社会(即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 招聘教学科研岗。根据《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硕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招聘教学科研岗第二批岗位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2)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0月10日09:00-2015年11月9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0月9日09:00-2015年11月10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未或节假日时间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或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南京审计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1-12号岗位不设开考比例,13号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招聘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组织人事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已经毕业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未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各省(市)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程序 1.试讲办法由我校制定,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试讲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 专业知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我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招考工作(自组织考核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审计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8318836 025-58318831 联系人:陈老师 王老师 吴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审计学院纪检监察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8318862 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南京审计学院2015年招聘教学科研岗第二批岗位表 南京审计学院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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