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聘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男性聘用合同制书记员5人,女性聘用合同制书记员5人。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新都地区户口,无其他兼职;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司法岗位工作。 (六)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三、报名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0(法定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政治处(电话:68903010、68903011)。 (三)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原件一份。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请提供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课目和时间 (一)考试课目。法律与时政基础知识、计算机上机操作和 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法律与时政基础知识成绩占30%,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 1.计算机上机操作。主要测试汉字录入,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的内容、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计算机上机操作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考生法律与时政基础知识和计算机上机操作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考生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并列 笔试分高者优先)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二)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执行,由新都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四)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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