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下面简称“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环保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全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的调查、研究、技术研发与咨询服务;开展国内外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校址在 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 98号。现根据工作需要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包括2015年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级及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日以后出生),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日以后出生),正高专业技术人员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月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6日9:00~2015年10月28日16:30。 (二)报名方式。 (三)注意事项。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有三方协议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9:00-2015年10月29日16:00。 经网上初审合格者, 笔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请考生于2015年11月6日9:00~16: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报名表、一张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行政楼401会议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身份证和准考证一起作为参加笔试、 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带齐考试证件。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内容:报考岗位应知应会的 专业知识及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合格者(60分)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或合格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或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 教学岗位采用课堂授课 试讲20分钟和现场问答10分钟的形式。其他岗位采用30分钟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内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1月17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公布。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中下旬,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证件携带不齐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学院成立面试考官组负责评分,由学院领导、厅人事处、用人部门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面试考官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所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总成绩合格者(60分)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同时通知后续事项。 六、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关于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8月31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7-81773129、81773078 监督投诉电话:87531671、87531626、87531809 附件:1.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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