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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广东省电子信息技工学校2015年10月公开招聘教师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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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2:5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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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信息技工学校成立于一九八○年,属财政核拨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系“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广东省SMT职业研发应用基地”。

学校位于广州市,目前拥有南、北二个校区,占地90多亩,教学与实训场地23000平方米,教师270多人,在校生4200多人。学校紧贴广东尤其是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专业设置涵盖应用电子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工商管理、机电技术四大学科门类,开设了现代物流、广告设计、移动通信、机械加工、汽车电子、幼儿教育、电子商务等十几个专业,开办了全日制中级技工班和高级技工班,同时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成人大专班。

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工作人员24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招聘的职位

序号

公开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条 件

学历

学位
专业名称
年龄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1

语文专业
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

社会人员:
30周岁以下,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体育专业

理论教师
3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3

移动通信专业

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移动通信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4

电子专业

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应用电子技术

5

舞蹈专业
理论教师
1
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舞蹈学


6

音乐专业

理论教师
2
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音乐学


7
心理教育专业
理论教师

1

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8

物流管理专业
理论教师
1

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物流管理


9
计算机专业

理论教师
1
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软件工程


10
财经管理专业

理论教师

1

社会人员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会计学

11
计算机网络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应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

大专或以上、或高级技校和技师学院毕业

计算机网络技术

1、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个人前十名或省级技能大赛个人前五名的高级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2
机电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2
应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

工业电气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护


13
实习指导教师
1

社会人员


信息系统管理

14

财会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社会人员

会计

15

SMT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社会人员

应用电子技术

16

机械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2

社会人员



机械设备自动化、
数控


17
电子商务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社会人员


电子商务


18
汽车电子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社会人员



汽车电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9

办公设备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社会人员


机电一体化、计算机硬件与外设

备注:
1、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4年底或2015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专业名称是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为参考的专业名称而非学科名称。


二、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理论教师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分别: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符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分别:具有与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与岗位相符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个人前十名或省级技能大赛个人前五名的高级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五)符合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条件。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七)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八)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十)以上年龄计算以2015年1月1日为限。
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即在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在2015年10月9日9:00至10月26日17:00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ldtjobs)报名,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初步审查。经审核初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于10月28日至10月29日自行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和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试卷需求报厅人事处,并凭厅人事处通知,到省考试局预订试卷;
2、应聘人员凭考试通知和准考证,于10月29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00到学校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夏花四路485号;乘车路线:可乘703路、511路在塘贝站下车)进行相关的资料验证。备验资料包括:①本人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②准考证;③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学历认证和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应聘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的在准考证上加盖学校公章。资格不符,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分别按指定的时间到学校(地址:同上)参加笔试面试(业务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业务能力测试)两项,分别以50%和50%的比例计入(合成)本人综合成绩,面试(业务能力测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面试(业务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30--18:00; 10月31日和11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每个招聘职位参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的在职人员,须由本人提供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录取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确定拟招聘人员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ldtjobs)公示7个工作日,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落实回避要求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九、联系方式

广东省电子信息技工学校办公室,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0-36080770,13924097300,传真020-36080770。

监督投诉电话:13922294588,刘主任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夏花四路485号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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