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有关规定, 2015年吉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吉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25周岁以下指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专业分类按 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安县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50元/人。 报名地点:吉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资格,不退回报名费。因考生自身等原因放弃报考的不退回报名费。 (四)考试。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不含财务科、信息科,下同)只进行笔试不面试;其他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 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每科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下午2:00—4:00考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请考生在2015年11月11日、12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完后将在吉安县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 (2)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3)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吉安县少儿体校和吉安县电视台男播音员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后,全部参加面试(笔试缺考人员除外);其他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出现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医务人员岗位按临床医学类、护理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医医学类分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医务人员岗位按临床医学类、护理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医医学类分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3.其他岗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4.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由县人社局及各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 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后体检前,考生自愿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卫计部门医务人员岗位专业知识或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报吉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吉安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796-8431221 2.请考生及时关注吉安县政府网有关考试公告等信息。 附件:2015年度吉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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