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武进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2、常武地区户籍(需在2015年10月28日前取得常武地区常住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4、具有拟报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公安系统岗位的还应具备: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校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色弱,无重听,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岗位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8日9:00至10月30日16:30。 (三)网上确认 1、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网上受理时间为每日9:00~16:30)。 2、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日16:00之前,通过银联网银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00元。 4、网上缴费确实有困难的,统一于2015年11月2日9:00~16:00到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缴费(地点: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党校 教学楼503房间,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5、未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区人社局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学专业必须与选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11月4日~11月6日在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wjhrs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武进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6310911。 三、考试、考核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能力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如: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周年。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同分时取面试高分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为同分,按面试成绩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计算,计算平均分后取最高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由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劳动合同签订后,被聘用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岗位出现空缺时,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在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我区下一次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位简章发布之日。 七、招聘咨询 武进区人社局负责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6310966、86310911。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武进区人社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6310084。 九、本简章由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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