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共 26名,具体事宜如下:一、单位简介: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批准成立的高职学院,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规格为县(处)级。单位编制385名,现实有人数292名,空编93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2、勤奋敬业,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语言类专业的留学生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4、服从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和调整。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专业课教师岗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专业课教师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类学位资格和有铁路工作经历者优先,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师事业。 4、服从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和调整。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2、勤奋敬业,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 4、服从单位对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和调整。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至11月2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第二 教学楼202室(乌鲁木齐 北京中路233号,BRT1号线二工站下车)。 (四)报名联系人:赵博洋、王硕 联系电话:(0991)7952209、7923269 (五)报名须带材料: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1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专业参考范围:详见附件一。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11月2日-11月5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领取准考证事项及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进行命制并答题,笔试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侧重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 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3)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注意查看通知,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 试讲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文化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面试为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及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试讲内容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提前一天通知入围人员。辅导员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名。 3、总分计算方法: 文化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专业课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 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及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及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监督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副组长马学峰 监督电话:0991-3689636 监督人: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刁希春 监督电话:0991-7924919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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