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县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 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12名。 其中:高中 教师4名,其他事业单位8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它要求,详见《沁水县2015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要求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1月4日至1997年11月4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组的领导下,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6日。 3、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务大厦二楼东大厅)。 4、凡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 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均缩印到1张A4纸上),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6张(其中报名表上贴2张),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确定,不再受理改报。考生所提供的个人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有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6、考生于2015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参加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相关 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值量化,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成绩计算 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按岗位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 ①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排序; ②加入面试时去掉的最高分、最低分,重新计算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③按学历层次确定。 八、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以招聘名额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进入体检与考核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后自愿放弃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沁水政府网站、沁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沁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人社及用人单位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原则上5年内不得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人社局纪检人员及用人单位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凡参加这次招聘、考试、考核等工作的人员,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这项工作,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并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一律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356-7025671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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