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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8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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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8 09: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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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会计核算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流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站和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等6个单位直属大岭山镇人民政府管理,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由镇财政拨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8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4名。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相关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时间截止至2015年11月30日)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件印;
(5)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2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人民政府5楼组织人事办。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大岭山镇组织人事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17日至19日。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管理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2015年11月22日上午9:30~11:30。
地点:待定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大岭山政务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镇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大岭山镇政府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大岭山镇政务网站查询。
(四)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咨询电话:83351324;联系人:何生
大岭山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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