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 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8月,原校址位于乌鲁木齐市新疆大学北校区,是我国本科院校举办的首批独立学院。 为深入贯彻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精神,主动适应“一带一路”新疆核心区建设以及阿克苏和南疆地区对人才的需求,阿克苏地委、行署决定建设一所应用型本科院校。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教育厅和新疆大学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5月,地区行署与新疆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2014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合作建设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事宜的批复》(新政函〔2014〕85号),决定新疆大学与阿克苏地区合作办学,由地区负责完成校园基本建设,校园建成后,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搬迁至阿克苏办学,由新疆大学负责 教学和管理。条件成熟、申请教育部评估合格后转制为公办二本院校。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现校址位于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新城区学府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2856亩,规划建筑面积68.7万平方米,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1700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共投入建设资金15亿元,规划在校生6000—8000人。二期规划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远期规划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远期规划在校生15000人。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建设凝聚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教育厅积极协调、强力推动,为学院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浙江省委、省政府及浙江省援疆办、浙江援疆指挥部、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在资金、人才、师资、智力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从浙江援疆资金中安排建设资金4亿元,并确定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浙江省属高校对口援助学院教学、科研、师资等建设。新疆大学和阿克苏行署共同成立校务指导委员会,委派专门领导与地区筹建办共同推进学院建设。地委、行署专门成立筹建领导小组,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及地区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筹建办从地区有关单位和各院校抽调专业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加强师资和学科建设,保证校区筹建工作高速、顺利推进。 学院一期工程由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2014年7月立项,2015年3月10日工程逐步全面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阿克苏地委、行署,自治区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新疆大学、温宿县委、县政府和地区相关部门、院校、银行、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筹建办及全体建设者克服各种困难,春华秋实,顺利实现了2015年9月首批招生开学的目标。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规划建设成以工学、经济学为主,管理学、文学、法学等各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院服务方向:立足阿克苏,面向南疆,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学院现设18个专业,分别为:法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旅游管理、金融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英语、俄语、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物流工程、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面向全国招生。2015年首批招生四个专业,招生计划695名,学生招生率、报到率圆满完成,体现了新疆精神、阿克苏效率。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建成,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民生工程!她必将培养更多更好的稳疆兴疆人才,对阿克苏乃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新疆大学科技学院阿克苏校区2015年秋季 2015年9月,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阿克苏地委、行署,自治区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新疆大学和阿克苏地区相关部门、院校、银行、企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顺利实现了首批招生招生四个专业的开学目标。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储备,吸引优秀人才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高等教育贡献聪明才智,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并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教学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副高以上职称,且专业对口的 高校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985”院校理工科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教师80名,详见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新疆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aksrsj.gov.cn)进入“人才引进专栏”注册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时须上传本人照片,具体要求为:应聘人员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2.现场报名: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将组织专人赴现场进行招聘,应聘人员可关注相关高校网站,按时到现场报名。 (二)简历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简历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具体事宜。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将根据报名情况,核实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并有学院组织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以 试讲为主的面试或考核,通过面试或考核者,方能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四)审批及待遇 拟录用的人员,自报到之日起,给予2个月的见习期和12个月的试用期。见习合格,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自治区财政统发,待遇根据阿克苏校区优秀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引进人员定岗后,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5年。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简章由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负责解释。 联系人:邱老师、翟老师 联系电话:0997-2205001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 2015年10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