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 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板芙镇政府大院3号楼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6501285。 (二)报名要求 1、需本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名条件相关的资料,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4、笔试不指定用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60分(含60分)。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体检。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核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板芙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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