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12月,1998年9月由原煤炭部管理改为中央与山东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2003年2月更为现名。 学校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 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学校占地93.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3.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210.51万册。学校下设13个二级学院,4个基础课 教学部,15个 科学研究院(中心、所)。 学校现有教职工1141人,其中专任 教师89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20人,博士221人。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高校十大优秀教师等20余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共21000余人。 学校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的管理学、经济学为中国大学百强学科。学校设有54个本科专业,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等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3个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会计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目前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立项建设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建设专业3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7门,省级教学团队7个。2009年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2014年获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1个,建有校外教学就业实习基地181个。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学校是山东省最早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山东省重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2013年学校获批自筹建设“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近五年,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1项,承担省部级项目364项,企业委托项目242项,科研进账经费累计5539万元;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9项,国际“四大检索”收录论文741篇,出版学术著作281部。学校出版有《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煤炭经济情报》2种学术期刊。学校“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为山东省高校强化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半岛经济研究基地”为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的煤炭经济和半岛经济研究具有明显的行业特色和区域优势。2013年学校牵头的“山东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自主培育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设有国际交流学院,具有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已与40余所国外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教师互访、学分互认、交换生、本硕连读、带薪实习等20余个合作项目。 学校先后获得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高校、共青团规范化建设优秀高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先进单位、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山东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工商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寄送学校人事处或发电子邮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 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 试讲形式,试讲后由考核专家组当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 专业知识和教学综合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 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不按时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卫纲 联系电话:0535-6703272 七、其他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山东工商学院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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