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境内院前急救和突发事件医疗急救处置的指挥调度;承担“120”急救指挥平台建设;全市院前急救网络组织建设(包括业务督察、指导和网络准入考核);负责接收和分理全市“120”信息情报;大众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全市急救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及听力障碍。 3、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 2.年龄:见附表,年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 笔试和 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笔试内容有公共知识和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急救基础知识。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年11月19日(每日9:00—12:00、13:00—17:00),现场报名地点为绵阳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绵阳市南河路21号3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开具的就读情况的证明原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二)领取考试通知书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15年11月23-24日到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取考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考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必须保持在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 2.原则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应超过招聘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的95%(不实行四舍五入)作为招聘人数,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批后可继续招聘。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9时,考试地点:绵阳市南河路10号原卫生局一楼会议室。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考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数和人员按以下原则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为招聘人数的20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4时,地点在南河路10号原市卫生局1楼会议室。拟参加面试人员须于2015年11月25日13时在考场查看是否入围面试,入围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医学基础知识等。 4.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和绵阳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体检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的人员体检要求,同时具备指挥调度员岗位无听力障碍要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管理权限经市卫生计生委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1次。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 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市卫生计生委网站、绵阳市人才网和绵阳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绵阳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首次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五个月,试用不合格,自然解除劳动关系)。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但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合同期。 十一、待遇和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院前急救指挥调度员为编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左右,工作表现突出的,每月可给予适当的绩效工资。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培训和办公经费等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要严格遵守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如有违反的,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可以按规定予以解聘。 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以院前急救指挥调度效果评价考核为主,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对年度综合考核不称职和连续两年基本称职者实行淘汰,对考核优秀者予以奖励。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接受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十三、本公告由市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招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