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技工教育事业发展,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公开 招聘珠海市技师学院教职员12名。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学科、对象及薪酬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学科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具体招聘学科、对象、人数及条件详见《珠海市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学科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材料+现场资格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2.报名时间及地点: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15:0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 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珠海市技师学院办公室;邮编:51901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0756-3808361、18128125665。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4和2015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协议或其它同等效用的证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④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⑤国有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⑥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除第①项提交原件外,其他项提供复印件,查验原件。提交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及现场资格确认:根据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5年12月18日(8:30-12:00,14:30-16:30),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12月16日在“两门户网站”公布。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参加 笔试人员名单,将于12月18日22:00时前在“两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各学科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该学科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若有学科不开考,则发给考生的该学科《准考证》作废。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 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比例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当日内在“两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15年12月19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 教学试讲、问题 答辩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有关专业能力、思维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及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学科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两门户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15年12月20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两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与应届毕业生及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签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808361、2128271;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8205、212837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报到。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分学科按考生考试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严格按照学科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珠海市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学科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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