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社会事业发展,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赴村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为:150-02、180-01)招考对象为:金湖县内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县域村(居)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经我省统一选拔派遣到我县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及2009年以来金湖县公开招聘且在任的赴村工作人员。 6.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5年金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岗位表》中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报名截止前(2015年12月25日)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满2年。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12月21日9:00—12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21日9:00—1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12月21日9:00—12月27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 笔试费100元/人)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的信息审核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信息未审核或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名结束后,如果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岗位开考比例的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销招聘人数信息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5)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9:00—16∶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12月31日—1月2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0517-83668563。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笔试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与 面试(应聘计算机岗位的人员还需加试技能操作)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下同)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赴村工作人员、“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组织人社部门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含自愿放弃)、网上提供虚假信息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应聘金湖荷花景区管理服务中心讲解员岗位的人员单独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技能操作 应聘计算机(大类)类岗位的人员除参加面试外,还须加试技能操作,内容为网络编程、数据库、网页制作。技能操作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操作采取上机操作,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其中应聘计算机(大类)岗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各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体检和考察由金湖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金湖县纪委、监察局0517-86806161 金湖县人社局纪委0517-86805412 本公告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6896952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71403,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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