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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简称NTCE)。具体实施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厅[2015]56号)进行,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即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NTCE考试;2015年秋季学期及其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NTCE考试;截至2015年6月底,已取得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后可在2016年7月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上述情况之外的所有人员,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前,都必须报名参加NTCE考试。
NTCE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NTCE考试合格证明。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2年,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统一部署,现就我省2016年上半年NTCE笔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笔试报考学段及科目
目前,NTCE开考5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包括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设置科目如下表:
序号 | 科目名称 | 科目代码 | 备注 | (一) | 幼儿园 | | | 1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101 | | 2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102 | | (二) | 小学 | | | 1 | 综合素质(小学) | 201 | | 2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202 | | (三) | 初中 |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 303 | | 4 | | 304 | | 5 | | 305 | | 6 | | 306 | | 7 | | 307 | | 8 | | 308 | | 9 | 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09 | | 10 | | 310 | | 11 | | 311 | | 12 | | 312 | | 13 | | 313 | | 14 | | 314 | | 15 | | 315 | | 16 |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 316 | | 17 | | 317 | | (四) | 高中 | | | 1 | 综合素质(中学) | 301 | 初中、高中相同 | 2 |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 302 | 初中、高中相同 | 3 |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3 | | 4 |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4 | | 5 |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5 | | 6 |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6 | | 7 |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7 | | 8 |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08 | | 9 | | 409 | | 10 |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0 | | 11 |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1 | | 12 |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2 | | 13 |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3 | | 14 |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4 | | 15 |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5 | | 16 |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 418 | |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③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④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2.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3.学历要求(依据《教师法》规定):
①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③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④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⑤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其它否决条件:
①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③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④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日程安排及考试收费标准
2016年上半年NTCE笔试注册报名日期为1月13-19日;审核确认日期为1月13-21日;缴费确认截至日期为1月22日。
NTCE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5元/科次(依据甘发改收费[2015] 947号文件)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www.ntce.cn)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 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 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 |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附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附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及在线支付银行列表)。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3.笔试网报在线支付流程图
4.报名在线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招商银行 | 11 | 华夏银行 | 2 | 建设银行 | 12 | 交通银行 | 3 | 工商银行 | 13 | 浦发银行 | 4 | 平安银行 | 14 | 光大银行 | 5 | 民生银行 | 15 | | 6 | 兴业银行 | 16 | 渤海银行 | 7 | 农业银行 | 17 | 中信银行 | 8 | | 18 | 中国银行 | 9 | 北京银行 | 19 | | 10 | 邮政银行 | 20 | 银联支付 |
5.全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考区代码 | 考区名称 | 教育考试机构及其地址 | 咨询电话 | 6201 | | 市招考办(城关区北滨河东路364号) | 0931-8344450 | 6202 | | 市招考办(嘉峪关市河口西路3号) | 0937-6226224 | 6203 | | 市招考办(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 0935-8212043 | 6204 | | 市招考办(白银区万盛路1号教育大厦) | 0943-8221510 | 6205 | | 市招考办(秦州区建设路74-2号) | 0938-8222238 | 6221 | | 市招考办(肃州区市政大厦15楼) | 0937-2614220 | 6222 | | 市自考办(甘州区南环路644号) | 0936-8228753 | 6223 | | 市招考办(凉州区西大街86号) | 0935-2213464 | 6224 | | 市招考办(安定区公园路12号) | 0932-8227572 | 6226 | | 市招考办(武都区滨江体育大厦2单元) | 0939-8232098 | 6227 | | 市教育考试中心(崆峒区红旗街191号) | 0933-8213707 | 6228 | | 市自考办(西峰区陇东大道零号庆阳六中西侧) | 0934-8684150 | 6229 | | 州自考办(临夏市西关路4号) | 0930-6219937 | 6230 | | 州自考办(合作市腾志街19号) | 0941-8213447 |
二、获取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即3月7-12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2016年上半年NTCE笔试日期为3月12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日程安排如下表:
类别 \ 时间 | 3月12日(星期六) | 上 午 | 下 午 | 下 午 | 9:00-11:00 | 13:00-15:00 | 16:00-18:00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中职文化课 | 中职专业课 | | 中职实习指导课 | |
考生凭两证(准考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查询成绩
4月19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如遗失合格证,可登录NTCE网站网上申请补办。
六、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重要提示
1. NTCE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NTCE网站(www.ntce.cn)查询。
2.考生必须亲自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甘肃考区NTCE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NTCE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4.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5.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NTCE考试的、其它通知信息,可关注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see.edu.cn)。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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