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及北仑港区组成的宁波北仑新区,是华东地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宁波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的区域。学院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系(院)、1个教育集团,10大类30多个专业,并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化工、物流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000多名,非全日制学生和各类培训人员16000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人员,用人方式为人事代理。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 | | | | | | | | | | | 1、具有高级技师资格; 2、1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 | | |
注: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4日止 3、 面试时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考试形式:考试采取技能考试形式,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高级技师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联系人:胡老师、姜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27、8689136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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