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水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沂政办[2014]28号)文件要求,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拟面向部分重点高校引进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到我县县直高中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共引进40名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具体计划见附表2。 三、引进条件 1、2016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5、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年龄适当放宽); 7、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中专) 教师资格证; 8、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四、待遇 引进的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列入事业编制,安置到县直高中任教。 五、引进程序 2、现场 面试资格审查。请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沂水县引进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学校出具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 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学校盖章确认。 3、面试考核及签订就业协议。对符合条件报名者,由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组织面试,确定拟引进人选。确定完拟引进人选后,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考察。由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组织拟引进人选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办理手续。选择岗位后,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6、具体事宜由沂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沂水县引进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2.2016年度沂水县县直高中引进高校应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计划表 沂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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