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玄武区教育事业发展和 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及 南京市教育局对2016年新教师录用的统筹安排,经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玄武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 幼儿园新教师,现将有关 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幼儿园:学前教育23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 教师资格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4、2016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2015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师范类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均须取得2016年南京市四城区新 教师招聘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须考生本人)。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玄武区教育局(如意里20号)西楼207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四城区新 教师招聘考试“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期间各类获奖及技能等级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以上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意面试”的成绩证明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须提交。 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玄武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考生凭准考证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 教学岗位所需的 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采取现场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面试的各项考核分值累计后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原则上语文、数学和英语学科的现场专业 答辩考核和课堂教学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20%和80%;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和计算机基本功和课堂教学考核分别占面试总分的40%和60%;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和专业能力分别占面试总分的50%和50%。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签订试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新教师2016年8月初到玄武区教育局报到,由玄武区教育局按照实际需求分配到具体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玄武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4550138 监督电话:玄武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4550372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3682196 本次招聘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玄武区教育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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