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已在广安市辖区内工作的除外)。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广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02名,市属国有企业计划引进13名,园区计划引进12名(详见附件2)。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硕士在30岁以下,博士在35岁以下,留学归国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对有高级职称的或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硕士、博士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取得文凭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政策待遇 1.引进的已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高层次人才使用本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并享受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其他引进人才全部占用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单位有空缺事业编制的占用本单位事业编制;单位没有事业编制的,占用引进高层次人才单列事业编制。 2.引进人才在广安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硕士为5万元,博士为10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到岗后,前两年内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住宿。 4.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洽谈协商。 五、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广安市2016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可登录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党建”(www.gadj.gov.cn)网站或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ahrss.gov.cn/)下载该表,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至报名登记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garcb@126.com。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广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者及时电话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对初审不合格者不再专门通知。初审合格者须在面试时当场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重要科技成果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面试测评。此次引才工作在成都和重庆分别设立一个面试点,对报考人员组织现场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选择面试点参加面试,同一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面试点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3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为准。 4.人选确定。面试小组根据面试情况并结合岗位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原则上对于同一职位,须将各面试点的初步人选进行比选后再确定拟引进人选。如某一岗位在面试中没有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暂不引进。对拟引进人选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2010年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广安市人才办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联系方式 E-mail:garcb@126.com 咨询电话:0826-2331719(市委组织部) 0826-266558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人才办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广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