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这三类毕业生可以申领每人2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省内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要怎么申请呢?
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并提交这些材料:
1、《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跳转至下载页面)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 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
● 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
● 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
通知详细内容及《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下载,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