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中小学 幼儿园教育 教学需要,根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 教师公开 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 福州市人社局核准,现将2016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2016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含专项招聘)68名,其中:闽清一中2名,小学(含特教学校)46名;幼儿园20名。提前开展专项招聘,专项招聘8名(闽清一中2名,乡村教学点6名),专项招聘名额占计划总招聘数。以上各岗位招聘人数、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30周岁(在1986年3月1日到1998年3月1日之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福建省生源。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及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3月11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闽清一中和报考闽清县乡村教学点专项招聘岗位的毕业生,到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报名。 3月15日,领取考试准考证。 3月16日,报考闽清一中和乡村教学点专项招聘岗位毕业生参加 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月18日~3月24日,符合闽教人[2016]5号条件参加全省统一 笔试的应聘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招聘计划已使用的岗位届时将在报名系统中注明)。 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13日前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19-20日(正常上班时间),拟进入面试人员到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工作。 6月底,向社会公布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岗位。 7月上旬,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中旬~8月中旬,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工作。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含免参加省统一笔试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会同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 (3)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拟录用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为2016年7月31日。 (四)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1、专项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闽清一中专项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经资格审核后,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生,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学校双向选择、面谈式办法开展面试考核;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只进行现场面试考核,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学校共同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若遇同分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顺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先签订就业协议,正式聘用前进行组织考核、体检,合格的,再办理聘用手续。若招聘岗位未达到计划数,剩余名额转入统一笔试招聘中或调整招聘计划岗位。学科岗位见附件。 乡村教学点专项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经资格审核后,报考对象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只进行现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面试考核成绩(若遇同分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先签订就业协议,正式聘用前进行组织考核、体检,合格的,再办理聘用手续。乡村教学点聘用人员必须在教学点学校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学校和学科岗位见附件。 2、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1)组织考试: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网报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予以适当减少或调整,调整后网报人数至少要超过计划数的3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中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报考闽清一中对象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专项招聘剩余名额)。报考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按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的对象,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并组织,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协助,闽清县监察局全程介入监督。面试方式采取编写 教案和片断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2)补充招聘:在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闽清县依据闽教人〔2016〕5号规定的办法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对象为参加2016年闽清县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 (3)组织考核: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 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办法 由闽清县教育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考核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体检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根据应聘毕业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第一轮统一招聘的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岗位。补充招聘的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第一轮招聘后剩余的岗位。 七、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在闽清县政府网、闽清教育信息网等媒体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程序报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经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县连续工作五年及以上。 九、其他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闽清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闽清县人社局予以协助,闽清县监察局全程介入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招聘公告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2016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闽清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
2016年闽清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 主管部门 |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学科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年龄 | 资历等要求 | 备注 | 闽清县教育局 | 1 | 闽清一中 | 语文1 | 1 | 语文教育,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教学(语文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等相近专业。 | 专项招聘要求: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免费师范生或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到省外招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
统一招聘要求: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免费师范生或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 30周岁 |
福建省生源(含2016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研究生需具备学历、学位并且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研究生专业应一致,本科毕业生还需具备学士学位,毕业生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招聘岗位学科中的专业要求应对口。
| 1、闽清一中语文、信息技术2个岗位先进行专项招聘,专项招聘对象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2、若专项招聘人数未满,剩余岗位转入统一招聘。 | 2 | 信息技术1 | 1 | 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网络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与信息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应用,计算机教育,计算机信息技术与应用,教育技术等对口专业,学科教学(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论(信息技术)等相近专业。 | 3 | 白中镇中心小学 | 语文10 | 1 | 文史类专业(含英语专业) | 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 福建省生源(含2016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生需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1、带▲号的下祝乡、桔林乡、上莲乡、省璜镇教学点学校岗位先进行专项招聘,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报考,但仅限报一个学校一个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2、若专项招聘人数未满,剩余岗位转入统一招聘。
3、报考专项招聘对象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3、专项招聘定向岗位:省璜镇下垅小学1名,桔林乡后洋小学1名,下祝乡洋边小学1名,下祝乡后峰小学1名,上莲乡上寨小学1名、后佳小学1名。 | 4 | 池园镇中心小学 | 4 | 5 | 上莲乡中心小学▲ | 1 | 6 | 坂东镇中心小学 | 1 | 7 | 塔庄镇中心小学 | 1 | 8 | 东桥镇中心小学 | 1 | 9 | 上莲乡后佳学校▲ | 1 | 闽清县教育局 | 10 | 第二实验小学 | 数学10 | 1 | 理工类专业(含英语专业) | 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 30周岁 | 福建省生源(含2016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生需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1、带▲号的下祝乡、桔林乡、上莲乡、省璜镇教学点学校岗位先进行专项招聘,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参加报考,但仅限报一个学校一个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2、报考专项招聘对象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3、专项招聘定向岗位:省璜镇下垅小学1名,桔林乡后洋小学1名,下祝乡洋边小学1名,下祝乡后峰小学1名,上莲乡上寨小学1名、后佳小学1名。 | 11 | 白中镇中心小学 | 1 | 12 | 池园镇中心小学 | 4 | 13 | 坂东镇中心小学 | 1 | 14 | 省璜镇中心小学▲ | 1 | 15 | 桔林学校小学部▲ | 1 | 16 | 下祝乡中心小学▲ | 1 | 17 | 白樟镇中心小学 | 英语6 | 1 | 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初等教育(英语方向),英语教育,英语,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商务英语,外贸英语,旅游英语,学科教学(英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等相近专业。 | 1、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毕业生 | 18 | 塔庄镇中心小学 | 1 | 19 | 东桥镇中心小学 | 1 | 20 | 桔林学校小学部▲ | 1 | 21 | 下祝乡中心小学▲ | 1 | 22 | 杉村学校 | 1 | 23 | 白樟镇中心小学 | 体育5 | 1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康复与健康,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硕士,竞技体育,体育保健,体育服务与管理,武术,体育教学,学科教学(体育学科),课程与教学论(体育学科)等相近专业。
| 24 | 白中镇中心小学 | 1 | 25 | 坂东镇中心小学 | 1 | 26 | 省璜镇中心小学 | 1 | 27 | 塔庄镇中心小学 | 1 | 闽清县教育局 | 28 | 池园镇中心小学 | 音乐4 | 1 | 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艺术教育(音乐方向),学科教学(音乐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学科),音乐与舞蹈学,舞蹈,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科教学(舞蹈学科),课程与教学论(舞蹈学科)等相近专业。 | 1、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或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学历毕业生 | 30周岁 | 福建省生源(含2016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生需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 29 | 省璜镇中心小学 | 1 | 30 | 三溪乡中心小学 | 1 | 31 | 东桥镇中心小学 | 1 | 32 | 池园镇中心小学 | 美术5 | 1 | 美术教育,绘画,美术,美术学,学科教学(美术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美术学科),艺术教育(美术方向),小学教育(美术方向).艺术设计(动画、漫画)等相近专业。 | 33 | 上莲乡中心小学 | 1 | 34 | 塔庄镇中心小学 | 1 | 35 | 东桥镇中心小学 | 1 | 36 | 桔林学校小学部 | 1 | 37 | 城关小学 | 信息技术5 | 1 | 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办公应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与管理,网络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与信息科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计算机信息应用,计算机教育,计算机信息技术与应用,教育技术等对口专业,学科教学(信息技术),课程与教学论(信息技术)等相近专业。 | 38 | 第二实验小学 | 1 | 39 | 池园镇中心小学 | 1 | 40 | 上莲乡中心小学 | 1 | 41 | 塔庄镇中心小学 | 1 | 42 | 特殊教育学校 | 特殊教育1 | 1 | 特殊教育专业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闽清县教育局 | 43 | 第一幼儿园 | 幼儿教师20 | 2 | 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方向)、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方向)等相近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30周岁 | 福建省生源(含2016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毕业生需持有学前教育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 44 | 城关幼儿园 | 1 | 45 | 教师进修学校
二附小附属幼儿园 | 1 | 46 | 文定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 1 | 47 | 云龙乡幼儿园 | 1 | 48 | 白樟镇中心幼儿园 | 1 | 49 | 白中镇中心幼儿园 | 1 | 50 | 金沙镇中心幼儿园 | 1 | 51 | 池园镇中心幼儿园 | 1 | 52 | 上莲乡中心幼儿园 | 2 | 53 | 坂东镇中心幼儿园 | 1 | 54 | 三溪乡中心幼儿园 | 1 | 55 | 塔庄镇中心幼儿园 | 1 | 56 | 省璜镇中心幼儿园 | 1 | 57 | 桔林乡中心幼儿园 | 2 | 58 | 东桥镇中心幼儿园 | 1 | 59 | 下祝乡中心幼儿园 | 1 | 合计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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