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向社会广纳贤才,具体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毕业于高水平大学或江西省属第一批博士点高校,或具有高校教学经历和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的行业从业背景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年龄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符; 5、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应聘者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受理报名。 三、招聘名额 具体计划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名起始时间2016年3月22日,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6日。应聘者将《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报名表》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的专业岗位和所在的系: 2、现场确认:主要对应聘者报名资格予以审查以及初步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须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原件材料:应聘报名表(附件2)、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科研成果、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五、考核办法 1、专业素质审核:主要审查应聘者专业学习背景、专业相关社会实践经历,科研水平(学位论文及科研成果)等。由专家小组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2、现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专业水平、授课能力和职业规划等。面试成绩由评委组根据试讲情况现场评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一票否决。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心理素质和职业发展能力。应聘者心理测试结果达标方可被录用。 4、综合考察将根据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谈话或外调,主要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综合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公示 1、体检、综合考察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应聘者的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应聘者的考核综合情况,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的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取专业素质优秀者。 2、体检在我院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为《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3、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研究录用。 5、凡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者或公示后放弃资格者不予录用。 六、录用性质、待遇 (一)博士待遇 1、享受学校(江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待遇:事业编制、科研启动经费(人文学科1万元、理科2万元、工科3万元)、安家费13万元、参照副高职称发放绩效工资,子女可享受学校教工子女入园入学政策。 2、享受学院自主配套待遇:在享受学校已给待遇的同时,安置配偶(原则上本科以上学历,享受人事代理人员待遇)、发放博士津贴(每月700元,连续发放3年)、配套科研启动经费(人文学科1万元、理科2万元、工科3万元)、配套安家费3万元。 3、副教授年收入12万以上。 (二)硕士待遇 1、签订学院人事代理合同(与江西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即人事代理人员同工同酬)、办理“五险一金”。 2、对优秀的硕士(紧缺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成果突出)给予人才津贴(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安家费5万元、参照讲师职称发放绩效工资。 3、讲师年收入8万以上。 七、联系方式 0791—88507660(董老师、傅老师),0791-88507871(余老师)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计划(二)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计划(二) 学系/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具有高校教学经历和行业工作经历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本科 | | | | | | | | | | | | | | | | | | 本科阶段是法学专业,硕士阶段是法学硕士(非法律硕士),要求通过司法考试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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